第四六八章 人生巅峰-《衣手遮天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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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是一条看上去甚小的小奶狗,浑身都是黄色的,只在额头上,有一搓白色的毛。

    若不是不可能这般巧合,谢景衣甚至都要以为,这就是她上辈子喂过的那条狗了。

    柴祐琛一只手抱着小狗,“也不是故意要养的,之前在雪地里捡的,一窝新生的狗崽子,就只剩它一个喘气的了。怕活不过三日,便没有抱回来。”

    “它倒是好了,活蹦乱跳的,捡都捡了,也不能丢掉。你摸一摸,很乖,不咬人。”

    谢景衣伸出一根手指头,戳了戳那小狗的脚,那狗儿机灵的抬起了脚,顺杆子就搭了上来,湿漉漉的黑眼睛盯着谢景衣瞧,让人的心都化了。

    “我怎么觉得,是你自己个想要养?”

    不是她觉得柴祐琛对她不尽心,实在是他养驴子也也好,养狗也罢,实在是宠溺过头了!哪里有人这样养的!

    谢景衣想着,摸了摸小狗脖子上的小铃铛,这银子亮瞎人眼。

    柴祐琛今日难得不怼人,“嗯,小时候阿爹送过我一只小狗,有一次同大兄一起玩的时候,不小心扑到大兄身上去了。母亲嫌脏,把那狗儿摁到荷花池里淹死了。”

    谢景衣一愣,轻轻地摸了摸小奶狗,“现在咱们想养什么,就养什么。不是我说,你小时候也太乖了些。我打三岁记事开始,便睚眦必报了。总不能小狗儿小狗儿的叫,给它取个名字吧。”

    柴祐琛点了点头,“叫青乐吧,是青厥的妹妹了,乐呵呵的就行。”

    天色实在是太晚了,两人逗了会狗儿,又沐浴更衣了,便上了榻。

    小奶狗青乐早就在床榻的一角,蜷成一团呼呼大睡了,若非它时不时的动动耳朵,又甩甩尾巴的,还当是一坨毛茸茸的围脖。

    翌日一早,天还不亮,门便啪的一声被人踹开了。

    谢景衣迷迷瞪瞪地睁开了眼睛,就瞧见柴祐琛一脸怒色的瞪着闯进来的关慧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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