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二章 【冤家路窄】-《天骄无双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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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李斯特?

    他立刻想起了那本笔记本里的“谢莉尔.李斯特”这个名字,就是这个李斯特家族么?

    “李斯特……嗯,好像听说过。”

    陈道临淡淡道。

    罗德里格斯四世翻了个白眼:“你这家伙难道是从山里爬出来的土鳖么?你没听说过我的名字也就罢了,怎么可能连李斯特家族都不知道?”

    吐了口气,他缓缓叹道:“李斯特家族世代巨富豪门,即有皇室的渊源,又是帝国一等一的豪门大族。在郁金香家族撅起之前,便是帝国第一富豪之家。不过这并不是关键,最关键的是,李斯特家族历来以出绝世美女闻名,凡是李斯特家的女孩子,无不美艳绝伦,倾国倾城,甚至昔年就连郁金香初代公爵都曾经为之倾倒过。而我罗德里格斯家,和李斯特家族算是世交,如今我得到了一个消息,李斯特家族的那位小姐终于要行诚仁礼,诚仁礼就在三曰之后!这么重要的事情,我怎么能错过!”

    “诚仁礼?”

    幸好,陈道临对这个诚仁礼还是知道一些的。因为在石头夫人的记忆之中有提到过。诚仁礼是罗兰帝国的一种传统,不论男女,在年满十五岁的时候便算是成年,会举办一场庆贺的仪式。

    当然,这并不是关键,关键在于,通常来说,诚仁礼的典礼,其实是一场相亲大会,年满十五岁诚仁的年轻人,就可以在诚仁礼上挑选好自己中意的心上人。当然了,这些是贵族豪门的传统,普通的穷苦百姓自然不会讲究这些。

    陈道临哈哈一笑,看着这个罗德里格斯四世:“咦?看你的样子,好像是赶着去抢亲的?”

    “呸!我还用抢吗!”罗德里格斯四世大怒,吐口而出叫道:“洛黛尔小姐和我青梅竹马两小无猜!我们小时候一起玩捉迷藏,一起偷老师种的蒲公英种子,一起去打猎,逃课的时候我还帮她顶罪挨板子!这样的情深意重,她早已经和我心心相映情投意合!我还需要抢吗!我只要及时赶到她的诚仁礼,她自然便会挑我为她的终生伴侣!”

    陈道临听到这里,忽然心中就猛的一跳!

    洛黛尔!

    李斯特家族!洛黛尔!!

    石头夫人的遗嘱!

    那个雕像,交给一个叫做“洛黛尔”的人!

    达令哥不动声色,看着这个罗德里格斯四世:“嗯,这么说来,抢劫了你把你挂在树上的,是你的情敌了?”

    “我呸呸呸呸呸!”罗德里格斯四世表情更加愤怒:“那个死胖子算什么情敌!!他蠢胖如猪,洛黛尔从来就不喜欢他,偏偏多年来一直痴心妄想!!我,我……他半路拦截了我,偷袭我把我困在这里……我……”

    说到这里,他深深吸了口气,看着陈道临,诚心诚意道:“这位魔法师阁下,我和你说了实话。先前抢了你的马,我也很是过意不去,你看,我也不曾伤害过你。只要你现在肯放了我,然后再给我一匹马,让我赶去洛黛尔的诚仁礼,事后我一定必有厚报,如何?”

    听到前面,陈道临脸色还稍稍和缓了一些,毕竟这个罗德里格斯四世虽然做事情乱七八糟了一些,但真的不是什么坏人。

    这人实力比自己强出许多,放在抢劫自己马匹的时候,也算是客客气气,而且说话做事,都很是淳朴。更不曾出手伤人。

    陈道临原本也不想太为难对方。

    但是听到这个家伙说到“再给我一匹马”的时候,陈道临就立刻大怒,差点连鼻子都气歪了。

    什么?!

    真当老子是冤大头嘛?!

    求我放了你不算,还想再拿我一匹马走?

    老子现在就剩下一匹马来拉车了,你再拿走一匹,让老子带个两个小妞在这荒郊野外的,用肩膀扛着马车赶路吗?!

    再说了,这个混蛋,自己还寄人篱下被达令哥俘虏呢,身上还被捆着绳子了,居然就还大大咧咧的开口索要自己唯一的匹马。

    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!

    太不把我达令哥放在眼里了吧!

    “巴罗莎。”陈道临懒得和这个家伙废话,直接招呼精灵小妞:“把那两个麻核扔了吧。”

    罗德里格斯四世面色一喜,可随后就听见陈道临继续道:“从地上抓把泥巴,把这个家伙的嘴巴给我堵上。”

    ……马车继续缓缓上路,这一次,车上多了一个被捆成了粽子的罗德里格斯四世。

    陈道临自然不会放了这个家伙……这个家伙实力比自己强太多,放了他的话,这家伙真能做出再向自己“借”一匹马的混账事!

    可是不放的话……杀了他?陈道临还没有那么凶残啦。大家无冤无仇,嗯,就算是一点小仇恨,也就一匹马而已,没有必要为了一匹马杀了一个魔法师,结下这种大仇恨。

    可丢着他不管么,似乎也不太放心。

    干脆,陈道临就把这个家伙扔上了自己的马车,心想,等路上遇到什么村镇之类的地方,再把他放掉,到时候他找别人“借”马,就和自己没什么关系了。

    至于罗德里格斯四世,被这样俘虏倒也并不太气恼。至少陈道临带着他一起赶路,倒也算是不错。

    只是,这马车从岔路口一路往东而行,走了大约一个多小时的时间。

    眼看太阳已经渐渐落山了,巴罗莎毕竟是天生射术精良的精灵族,视力远远胜过人类,坐在马车上看着远处,忽然脸色一动:“达令,前面……又有情况!”

    “哦?”

    陈道临抬起一只手掌遮挡在眉毛上远眺一看。

    这一看,陈道临的面色顿时变得古怪了起来。

    远处,道路旁,一棵孤零零的枯树。

    这枯树已经半死不活了,显然已经腐朽掉了大半。

    周围荒草遍野,也没有什么人烟。可偏偏就在这棵枯树的树干上,拴着一匹马。

    那马匹,陈道临一眼就看出了,正是原来属于自己的拉车的马匹,后来被这个罗德里格斯四世“借走”的那一匹。

    此刻这匹马的缰绳拴在了树干上,马匹正跪在原地,却又一条腿不自然的斜在一旁,赫然是被打断了一个蹄子!

    “咦?”

    马车行驶到边上停下,陈道临好奇的跳下了车来,看着这匹马。

    仔细看了一遍之后,他确定了自己没有判断错误。

    可这匹马……怎么会在这里?

    就在陈道临新生好奇的时候,忽然就听见了一声呻吟和求救声音。

    “喂,喂!老兄,拜托,你别踩在我脑袋上啊!”

    让陈道临吓了一跳的是,这声音赫然是从自己脚下传来的!

    他猛然往后退了两步,低头看去,只见地面的荒草丛之中,却露出了半个脑袋来!

    这露出来的脑袋,脑门硕大,头发茂密,乱糟糟的,难怪看上去就如同乱草一般,自己方才居然都没发现。

    这显然是一个可怜被活埋在这里的人,只露出个脑袋在地面之外,嘴巴勉强伸出了土外来,一边喷着吐沫,一边用微弱的声音道:“这位老兄,帮帮忙,救救我吧,我……”

    陈道临蹲了下来,仔细的看了看这个家伙。

    硕大的脑门,一双如豆般的小眼睛,眼珠滴溜溜乱转,说明此人心思很是灵活。塌鼻梁,扁阔口,双颊横肉……这显然是一个胖子。

    只不过,这人居然被活埋在这里,只路出个脑袋在地面外——可是看他的样子,面色如常,虽然声音微弱了一些,但是气息还算稳定——这种情况,换了一般人早就被闷死了。

    看了看旁边被拴着的那匹马,看着这个被埋在土里的“胖子”,陈道临忽然心中猜到了一个荒唐的答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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